先来看一个如何才能提高收入的问题。假设有两个卖水果的商贩,一个卖十元一斤的苹果,一个卖2元一斤的香蕉。卖苹果的商贩每天卖十斤苹果,每天收入100元。卖香蕉的商贩每天卖100斤香蕉,每天收入200元。

假设市场对水果的总需求量是固定的,该如何去提高商贩们的收入?假设有两种策略,一种策略是提高苹果的售价,一种策略是提高香蕉的售价。或者说,第一种策略是提高低收入商贩的收入,第二种策略是提高高收入商贩的收入,香蕉商贩的收入要远高于苹果商贩。这两种策略该如何选择

将苹果的售价提高,苹果商贩的收入能够提高吗?苹果的价格本来就比香蕉贵许多,提高苹果的价格,会减少消费者对苹果的需求,苹果商贩的收入很可能不但不能得到提高反而会下降。香蕉的需求虽然会因此增加,但香蕉很便宜,香蕉商贩的收入也增加不了多少。这样商贩们整体的收入可能会是下降的。

如果提高香蕉的售价,香蕉商贩的收入能够得到提高,苹果商贩的收入也能够得到提高。

在上述情况下,要有效提高水果商贩的收入,得选择提高价格低的水果的售价,即高收入商贩的收入。而不是选择提高价格高的水果的价格,即低收入商贩的收入。

香蕉商贩的收入虽然要远高于苹果商贩,但是香蕉的售价要远低于苹果,香蕉商贩单位劳动的收入是远低于苹果商贩的。香蕉商贩才是真正的低收入者,他的收入最应该得到提高,也只有提高他的收入才能有效地提高整体的收入。


如何有效提高水果商贩的收入,这问题很简单,很容易得到有效解决,人们一般都会选择提高香蕉的售价。那如果是要提高劳动者的收入呢?又该如何选择呢?

在劳动力市场中,由于资本与劳动间收入的分配存在不平等,资本所得的增速通常要大于劳动所得的增速,因而对劳动力的需求往往是具有一定刚性的,工资水平在一定程度上的提高往往并不会降低对劳动力的需求。

因而,要有效提高劳动者群体收入,肯定要选择提高劳动力售价低的劳动者的收入,或者不论劳动力售价高低都提高。

可事实上,世界各国政府大多都在选择只提高劳动力售价高的劳动者的收入,即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为何说低收入劳动者即劳动力售价高的劳动者?当然,也不是说所有低收入劳动者都是劳动力售价相对较高的劳动者。这一点稍后再作分析。

各国政府对于提高劳动者收入通常采取的手段有两种,一是设置最低工资标准,一是给一定收入水平以下的低收入者提供更多的福利,进行转移收入。这都是选择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

事实上,这两种手段对于提高劳动收入的效果都不是很明显,因为世界各国的贫富差距都正在不断扩大之中。

设置最低工资标准,通过法律强制干预劳动力市场,会造成经济效率损失,而且这种干预本身的效率非常的低下。

在西方高福利国家,政府针对低收入者,特别是陷入贫困的低收入者通常都提供了很好的福利,可这些福利往往不但没能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而且还让许多低收入者退出了劳动力市场,陷入一种依赖福利生存的困境。这就是所谓的“高福利养懒人”。

低收入的定义(什么叫做低收入家庭)


一个月收入1万元的建筑业农民工与一个月收入3千元的餐馆服务员相比,哪个才是真正的低收入者?

月收入1万的建筑业农民工所付出的“劳动量”(衡量辛劳程度,主要取决于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要远多于月收入3千元的餐馆服务员。

在低端劳动力市场中,收入要提高1倍,劳动者所需付出的“劳动量”往往还不止提高1倍。可以想象一下,打一份工和打两份工的区别。

人们很容易就能想象,工资要提高1倍,所需要付出的辛劳往往远不止1倍。也就是说,月收入1万元的农民工付出1单位“劳动量”所能获得的工资,是要低于月收入3千元的餐馆服务员付出1单位“劳动量”所能获得的工资。

从这个角度来看,月收入1万元的农民工相对月收入3千元的餐馆服务员来说,更应该算是低收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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