锄禾日当午(带你揭秘诗人李绅生活的另一面)

李绅,这个名字可能你没听过,但他的作品你一定读过:“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诗已经成为检验是否读过幼儿园的标准。诗的真正名字叫《悯农》,作者便是李绅。

其实,《悯农》一共三首,第一首大家熟知,学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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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首的传唱度就没那么高了,至少是小学六年级水平。

《悯农二号》:“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全诗反映了当时唐朝的苛捐杂税问题,产量这么高,百姓却生活不下去。

第三首,几乎是高考水平,知之者甚少。《悯农三号》:“垄上扶犁儿,手种腹长饥。窗下织梭女,手织身无衣。我愿燕赵姝,化为嫫女姿。一笑不值钱,自然家国肥。”不太好懂。

李绅因此获得了“悯农诗人”的称号,但他其实是个生活奢侈、人品低劣的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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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绅家几代为官,六岁时父亲就去世了,全靠母亲含辛茹苦将他养育成人。因此,李绅年轻时写出《悯农》这样反映农民艰辛的诗作,是有生活基础的。

唐宪宗元和元年(806年),李绅考中进士,步入仕途。他从国子助教(唐朝国子监分设六馆,每馆均设博士及助教)做起,晚年官至宰相,封赵国公,逐渐蜕变。

野史记载,李绅为官后“渐次豪奢”,一餐的耗费多达几百贯。他特别喜欢吃鸡舌,每餐一盘,耗费活鸡300多只,后院宰杀的鸡堆积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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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成语叫“司空见惯”,便来自于李司空李绅。李绅好友颇多,与元稹、白居易共倡新乐府诗体,史称新乐府运动。李绅与写《陋室铭》《竹枝词》的刘禹锡也极为要好。

有一次刘禹锡去李绅家聚会,喝酒喝嗨了,一看旁边陪酒的姑娘,春心荡漾,于是写了首诗,诗的名字叫《赠李司空妓》:“高髻云鬟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苏州刺史肠。”

“司空”是官职名称,当时李绅任司空一职,司空,位次三公,与六卿相当,相当于今天部级干部。苏州刺史就是刘禹锡,可以简单理解为苏州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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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禹锡这诗写的很露骨:李司空,你家这个姑娘真漂亮。你天天见这个纸醉金迷的场面都习惯了,但是作为刺史的我,见不到啊,羡慕嫉妒恨。这就是“司空见惯”。

于是,很会做官为人的李绅,当晚就把这姑娘送到了刘禹锡的房间。

只是生活奢侈倒无可指责,但李绅发迹后爱耍权威,无情无义就是人品低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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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友议》中记载,李绅发迹之前,经常到一个叫李元将的人家中做客,每次见到李元将都称呼“叔叔”。李绅发迹之后,李元将因为要巴结他,主动降低辈分,称自己为“弟”,为“侄”,李绅都不高兴,直到李元将称自己为孙子,李绅才勉强接受。

还有一个姓崔的巡官,与李绅有同科进士之谊,有一次特地来拜访他,刚在旅馆住下,其家仆与一个市民发生争斗。李绅听说后,竟将那仆人和市民都处以极刑,并下令把崔巡官抓来。由于李绅为官酷暴,当地百姓常常担惊受怕,很多人甚至渡过长江、淮河外出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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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官期间,李绅积极参与派系斗争,元和十五年成为李德裕党派重要人物。

唐武宗会昌五年,74岁高龄的李绅出任淮南节度使。当时,扬州江都县尉吴湘被人举报贪污公款、强娶民女。

李绅得知立即将吴湘逮捕下狱,判处死刑。但此案到了谏官这个环节,谏官认为有冤情,便派遣御史崔元藻前往扬州复查。

崔元藻调查后发现,贪污属实但款项不多,强娶民女则是假的,因此吴湘罪不致死。但李绅一意孤行,强行将吴湘送上了断头台。

后来案件被平反,此时的李绅虽然已死,但按照唐律,经办冤假错案的污吏,即使去世也要追责,子孙不得做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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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变质,有很多外部原因,但追究根本,真正因素还在自身。李绅由一个农民人人称赞的为民着想的好人,变成逼走农民、穷凶极恶的酷吏,实在令人唏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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