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发布《〈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方案》(附《济南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表》)。其中《条例》指出,4月底前,将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社会动员全覆盖、管理责任人全覆盖。12月底前,全市厨余垃圾收运处理量达到1000吨/日以上,60%以上镇(街道)达到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街镇”标准。

根据《实施方案》,4月10日前,济南将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按标准配置居住区、商业和办公场所的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将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方便居民辨别并投放。推动各类场所具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能力,做到“专桶专投”。

按照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要求,配齐分类垃圾驳运、运输车辆,规范车辆标识,严禁混装混运。统筹协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与收运单位,有序衔接各类垃圾收运时间与频次,依法签订收运协议。

科学制定辖区内四类垃圾的收运路线以及“分散转运”“直收直运”的分类运输模式,因地制宜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收运系统,减少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问题,试点推进“公交式”厨余垃圾收运网络建设,在商业街区、街巷等探索实施“音乐专线”收运模式。

利用小型转运站、环卫设施等闲置空间中转废纸、塑料、金属、玻璃等再生资源。大力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合作,探索流动回收点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小区内设置固定交投点,实现居住区便捷交投。

以社区为单位,加快完善家庭源有害垃圾的投放设施设置,优化农药包装物的回收点位布局,加大规范管理力度,推进有害垃圾及农药包装物的有效回收与无害化处理。

组织搭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智能管理平台,逐步推动环卫收运车辆卫星定位监控装置的安装使用,及时掌握收运车辆行驶轨迹,监控各类垃圾日常清运情况,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科学智能管理。

2021年年底前,确保市厨余垃圾处理厂建成投运,新增600吨/日集中处理能力;推进500吨/日商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推动新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按照标准配置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摸排本市已有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现状,具备条件的,按标准配置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

加快推动大件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医疗废弃物的分流收运处理体系建设,避免混入生活垃圾。加强塑料制品使用、流通监管,推广塑料制品替代产品和模式,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工作。

引导寄递企业按规定使用环保材料对邮件快件进行包装,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邮件快件包装,减少包装物使用量,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倡导“绿色低耗、光盘行动”,从源头减少厨余垃圾产生。加大净菜进城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净菜在标准化菜市场、大型超市等场所上市。倡导全市住宿、餐饮企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易耗品。

旅游景点、公园、商超、火车、地铁等公共场所因地制宜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鼓励根据场所特色设置标识明晰、少而精的创意分类投放桶,安排人员对所属分类设施实施巡检,及时制止错误投放行为,提升分类投放准确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出台“达标街镇”考核标准,强化对居住区、单位以及沿街商铺等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的检查考核,2021年年底前,全市“达标街镇”达到60%以上。开展“十百千”模范引领创建活动,评选模范镇(街道)10个,模范社区、行政村各100个,模范小区(单位)1000个。

建立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制度,加大对前端分类投放环节的督导力度,加强对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环节的监管,重点强化对厨余垃圾投放精准度的监管检查。

将向投放桶(亭、房)、转运站、源头督导及低值回收物利用等方面的投入倾斜,对生活垃圾分类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和确有实效的项目给予适当资金支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实施方案同时公布了济南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表,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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