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总额控制,当好“预算员” 牢固树立“先算后支”意识,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将检察各种经费分成多个子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一律不支出的规定。各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先由司法行政管理局(办公室)严把关口,后由分管检察长严格审批,确保预算执行的效率和检察业务费用的均衡使用。 二、严格费用开支,打好“铁算盘”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等制度,用制度规范“三公”经费的正确使用,一万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必须经党组会决定,公务费用由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严格审查,逐级签字报销;公务用车由部门申请,办公室依据工作性质严格审批,汽车加油实行“一车一卡”;食堂生活费用定人定标,专人负责,对超出的费用坚决做到“一毛不拔”。 三、加强监督检查,立好“警示牌” 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引导财会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规范资金合理使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定期由纪检部门牵头,对执行财务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如今年4月在配合区委巡察组“回头看”检查中,发现对3名生小孩的女干警每人多发了1000元慰问金,后经询问是对上级文件理解不透彻所致,于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3名干警退还了多发的慰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