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股市里的这些板到底是什么?
“沪交易所分别发布转板上市配套业务规则”可以说是7月底资本市场的热点事件,新三板精选层挂牌满一年,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直接转板上市。相信很多小伙伴看得一头雾水,精选什么层?转到什么板?今天跟大家一起,了解一下我国资本市场的层次结构安排,讲一讲我们常看到的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到底指什么,个人如果想参与投资,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一、 中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结构安排
在资本市场中,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有融资需求,不同风险承受能力/流动性需求的投资者有投资需求,为了满足各层次的投融资需求,我国建立了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结构。按照风险大小,可以分为4个层级(不过这几板的叫法其实都是民间叫法,并不是官方叫法):
1)一板市场。指主板、中小板(已于2021年4月6日正式并入主板),流动性最强,风险最小。
2)二板市场。创业板
3)三板市场。新三板
4)四板市场。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如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等。
对于投资者来说,从一板到四板,投资风险逐渐变大,投资者的准入门槛越来越高;对于发行公司来说,从一板到四板,上市/挂牌的门槛逐渐变低。2019年上线的科创板,按照流动性可以对标二板市场,但是通俗叫法中,一般说二板市场就是指创业板。
近几年资本市场分层安排变化动作不断,2019年6月13日,科创板正式开板,2020年4月创业板改革试点注册制, 2020年7月27日,新三板精选层正式设立并开市交易,2021年7月沪交易所分别发布转板上市配套业务规则……围绕着改善市场流动性、强化融资功能、优化市场生态、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联系等目标,不断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安排。
二、 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简介
1、创业板:属深交所。2009.10.30开始正式上市。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依靠创新、创造、创意开展生产经营。2020年4月改革试点注册制,改革之后,市场包容性明显提升,通过多元化上市条件的设置,对红筹、VIE架构、未盈利企业张开了怀抱。
2、科创板:属上交所。2019年6月13日正式开板,7月22日首批公司上市,科创板更强调硬高科技企业。
3、新三板: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该系统是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运营的证券交易场所。三板市场的发展包括老三板市场和新三板市场两个阶段。老三板即2001年7月16日成立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则指2006年开始在老三板的基础上产生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
注意,新三板中的公司,一般叫做在新三板“挂牌”,而不叫“上市”,挂牌公司称作“非上市公众公司”。
新三板是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股权交易的场所,准入门槛比较低。有着“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三层级市场结构,在这种市场结构下,挂牌公司有着通畅的“进阶”的通道,也有着调整退出的路径。在降层机制方面,定期降层和即时降层的制度安排,确保不再符合相应层级条件的挂牌公司及时调出,保障了相应市场层级企业的整体质量。
表1 截至2021.7.28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市场容量
开板时间 | 企业数量 | 总市值 | 占A股市值的% | |
创业板 | 2009年 | 995 | 12.5万亿 | 15 |
科创板 | 2019年 | 316 | 4.9万亿 | 5 |
新三板 | 2001年 | 7423 | —— | —— |
三、 从发行主体来看,三者之间的区别
1、 发行条件
同为二板市场,对比创业板和科创板的发行上市条件,【预计市值+净利润+营收】、【预计市值+营收】、红筹+特殊表决权 条件下,科创板均比较宽松。当然,由于两个市场的定位有所不同,不能简单地说创业板的上市门槛高于科创板。
新三板市场自2020年7月开始,分为了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三个层级,企业挂牌时,可以在基础层或创新层挂牌,创新层连续挂牌满12个月可以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新三板挂牌的条件远低于创业板和科创板,目前挂牌企业中,有90%以上都是中小型企业。
表2列示了三个市场的首次上市/挂牌条件,可以看出,三个市场都未要求企业有盈利才能上市/挂牌,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的融资、股权流动提供了便利。
表2 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市场上市/挂牌要求
发行条件 | |
创业板 | 上市规则要求,发行人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1、【净利润】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 2、【预计市值+净利润+营收】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3、【预计市值+营收】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4、【净利润】红筹+特殊表决权:净利润为正 |
科创板 | 至少满足其一: 1、【预计市值+净利润+营收】预计市值10亿,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5000万,或预计市值10亿,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收1亿; 2、【预计市值+营收+研发投入】预计市值15亿,最近一年营收2亿,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收比例15%; 3、【预计市值+营收+经营净现金流】预计市值20亿,最近一年营业收入3亿,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1亿; 4、【预计市值+营收】预计市值30亿,且最近一年营收3亿; 5、【预计市值+技术优势】预计市值40亿,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有一项核心产品二期临床,其他企业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 6、【净利润无要求】:红筹+特殊表决权 |
新三板 | 1、申请挂牌公司符合挂牌条件,但未进入创新层的,应当自挂牌之日起进入基础层。 2、创新层挂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股本+净利润】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二)【股本+营收】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6000万元,且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三)【流动性】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或者集合竞价交易日的平均市值不低于6亿元,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3、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可以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 挂牌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值+净利润】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二)【市值+营收】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三)【市值+营收+研发投入】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 (四)【市值+研发投入】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前款所称市值是指以挂牌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以下简称公开发行)价格计算的股票市值。 |
2、 核准制还是注册制
目前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均为注册制。
核准制和注册制的本质差别是由谁来判断发行证券的品质。核准制下,发行人申请上市前,需要提交材料由证监会审核,证监会对发行人材料真实性、投资价值做出判断,不符合条件的禁止上市。而注册制下,证监会只负责审查发行人提交资料是否符合信息披露义务,不管公司质量如何,不禁止证券发行,由投资人自行去做价值判断。
通俗点说,核准制像现在的家长检查小孩作业,不仅要盯着他写完,还要检查对错,不及格打回去;注册制则像80年代家长带孩子,“作业做完了吗”“做完啦!”“哦,写满了,玩去吧!”
由于注册制下,上市/挂牌时,不检查公司质量,那么投资者在对这些标的进行投资时,就要求自身有更强的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3、 转板
看到这里,再回头看文章开头的近期热点“沪交易所分别发布转板上市配套业务规则”。其实这个事情讲的就是三板市场挂牌公司直接转到二板市场上市的事儿。
在此之前,新三板公司想上市,需要在新三板退出,然后按照对应市场的新发上市要求,重新上市。以后新三板精选层的公司,连续挂牌一年以上,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就可以直接升板到创业板或者科创板上市啦!
转板的制度安排和配套服务建设,要从2019年说起。2019年10月25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启动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重点推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设立精选层、优化定向发行、实施连续竞价交易、建立差异化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引入公募基金、确立转板上市制度和深化差异化监管等改革举措。2020年6月3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规定新三板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可以申请转板至上交所科创板或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应当符合转入板块的上市条件,转板上市条件应当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保持基本一致。后续股转公司、中登公司、深交所、上交所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改革文件,并进行了相应的技术改造。2021年7月23日,在首批32家精选层公司挂牌即将满1周年的当口上,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至此新三板向二板市场转板的业务规则已经完备。
四、 从投资者角度来看,三者之间的区别
1、 个人投资者开户条件
前文对比过三个市场的上市/挂牌条件,从严到宽(大致)依次是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与之相对应,这三个市场的投资权限开通条件,也由低到高。
三个市场均要求有24个月的证券交易经验,近期的日均资产要求分别是,创业板要求10万,科创板要求50万,新三板最低要求100万。
表3 个人投资者开户条件
个人投资者开户条件 | |
创业板 | 1)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2)近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10万元 |
科创板 | 1)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2)近20个交易日,日均50万资产 |
新三板 | 1)个人投资者经验认定: 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工作经历,金融机构高管任职经历 2)资产要求:1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 一类合格投资者:200万。可投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可参与公开发行。可参与挂牌同时定向发行 二类合格投资者:150万。可投精选层、创新层。可参与公开发行。不可参与挂牌同时定向发行 三类合格投资者:100万。可投精选层。可参与公开发行。不可参与挂牌同时定向发行 资产认定范围:本人名下证券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 |
2、 交易间隔
三个市场中,普通投资者均为T+1交易
3、 涨跌幅等交易规则
创业板和科创板均为开收盘集合竞价,盘中连续竞价。涨跌停板未前收盘价的上下20%,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新三板的交易规则安排比较多样化:
1)交易制度。首先,基础层、创新层中,可做市交易或集合竞价,精选层则开收盘集合竞价,盘中连续竞价。
2)涨跌幅限制。基础层、创新层中,集合竞价有涨跌幅限制,涨100% 跌50%,而做市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精选层的涨跌幅则为30%,同时附加“动态价格有效申报范围”限制,为基准价格上下5%,意思就是,价格变动只能逐渐变化,不能直上直下。
表4 新三板各层交易规则
规则说明 | |
基础层、创新层集合竞价 | 1、最小申报数量:最小100,以一股为单位增减,无整数倍要求,卖出时不足100,需一次性申报卖出 2、集合竞价交易方式:集合竞价股票上午9:30进行第一次撮合,此后,基础层集合竞价股票每小时撮合一次(5次/天),创新层集合竞价股票每10分钟撮合一次(25次/天),每次集中撮合前3分钟不能撤单;基础层、创新层股票做市交易方式无差异。无论股票盘中采用何种交易方式,单笔数量达到10万股或者单笔金额达到10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可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完成 3、涨跌幅:涨幅100% 跌幅50%,无动态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4、放开涨跌限制的情形:挂牌成交首日、股转公司做出终止挂牌决定后,股票恢复交易期间(摘牌整理期)的成交首日 5、订单类型:限价申报 6、无临时停牌机制 |
基础层、创新层做市交易 | 1、投资者拟盘中交易做市股票的,应当提交限价订单,订单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和数量等内容。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为做市交易撮合时间。做市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
精选层连续竞价 | 1、涨跌幅:涨跌30% 2、有动态申报有效价格范围(价格只能循序渐进地变动):5%或0.1元 3、放开涨跌限制的情形:成交首日、摘牌整理期首日。临时停牌机制:在不设涨跌幅期间,盘中股票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股票盘中临时停牌10分钟。 4、订单类型:限价申报、市价申报 |
大宗交易 | 如果投资者拟进行单笔申报数量≥10万股,或者单笔金额≥10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无论股票盘中采用哪一种交易方式,投资者都可以进行一对一大宗交易。 投资者拟进行大宗交易的,应当事先找到交易对手方,并与对手方就交易价格和数量等要素协商一致后,通过主办券商提交成交确认订单;相关订单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成交约定号(在0~999999之间自行约定)、对手方交易单元代码(可咨询对手方托管主办券商)和对手方证券账户号码等内容。大宗交易的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例如,某股票前收盘价为10元,当天最高成交价15元,最低成交价9元,则投资者当日大宗交易的订单价格应当在7元~15元之间。无前收盘价的股票大宗交易成交价格应当在当日最高、最低成交价之间。 投资者订单提交后,交易系统对证券代码、价格和数量相同,买卖方向相反,指定对手方交易单元、证券账户号码相符及成交约定号一致的成交确认申报进行匹配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