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小编,我是2017年退役的一名士兵,回地方后自己考取了一所事业单位就职,最近接到通知,说让我们参加预备役军事训练,给单位说了以后,单位说可以,但是那几个月的工资就不发了,财务说我训练期间政府给发工资。这个是真的吗?其实,参加训练也不是我能决定的,如果不去可以吗?听说训练期间发的工资不多,有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
答复:
你好战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相关规定,除达到退休条件及因伤病残等原因退出现役的官兵不再适合服预备役外,其他退出现役的干部、士官、义务兵一般都要转服预备役。
只要是政府相关部门通知你要参加预备役士兵的军事训练,你就需要及时到指定的单位和地点报到参训,除非你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不参训(比如你受伤等无法训练等原因),但一般要以通知你参训的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预备役士兵军事训练相关规定:
预备役士兵的军事训练,在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组织中进行,或采取其他组织形式进行。
未服过现役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和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预备役士兵,在18周岁至24周岁期间,应当参加30日至40日的军事训练;其中专业技术兵的训练时间,按照实际需要确定。服过现役和受过军事训练的预备役士兵的复习训练,以及其他预备役士兵的军事训练,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进行。
预备役军官在服预备役期间,应当参加3个月至6个月的军事训练;预编到现役部队和在预备役部队任职的,参加军事训练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预备役人员参训待遇规定:
预备役人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的伙食、交通等补助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预备役人员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期间,其所在单位应当保持其原有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其他预备役人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的误工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规定,“其所在单位应当保持其原有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根据你的现实情况,属于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参加预备役人员军事训练期间,你所在单位应该给你发放正常的工资,包括奖金及其它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