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在工作中也是比较常见的,现在企业员工的流失率低的百分之几,高的百分之几十,那如何正确的离职呢?
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对于离职这一块也有规定的,一般情况下,试用期需要提前1周,转正后需要提前1个月,在实际操作时,又有哪些非常规操作给我们离职过程中产生困扰。
1、想提前离职是否可以?这个是可以的,但前提是与企业提前协商好,办理好手续确实可以提前离职;
2、想提前离职但是企业不允许,请假可行吗?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可以参照上条,强制请事假或者干脆不来,都是行不通的,对于事假企业有较大的自主权,如果强制请事假,企业可以不同意的;
3、旷工离职可取吗?这种情况也常见,就是直接不去了,也不打招呼,虽然不符合情理,但实际存在,这种情况一般企业先按旷工算,旷工达到一定次数或时长就进行辞退处理,那剩余的工资可以要吗?也是可以的,但前提是必须办完离职手续,企业按照旷工等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工资扣除后发放,不给也是违法的,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4、试用期正常离职,企业不同意按既定工资发放合法吗?有的岗位比较重要,需要两三个月的试用期,工资也比较高,员工在试用期提离职,企业以试用期无产出且培养成本高为由,降低工资也是不合法的;
5、正常辞职一个月或者新人未到岗,强制留你合法吗?不合法,强制留你且威胁扣工资都是不行的,1个月的离职期过了之后,员工没有义务再为企业服务,不给办离职手续,走了就扣工资等威胁都是不合法的,所以做好自己的,剩下的都交给法律;
6、企业在社保、公积金层面为难离职员工?不合法,好在现在这一块已经联网了,国家也简化了很多流程,大部分情形是离职之后 不需要企业开具社保转移、公积金提取等相关证明。
综上情况,按规定时间离职即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离职最佳,正常离职情况下涉及到的扣工资都是不合法的,必要情况下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